居民,也不适宜于以航海为生的人民。除了我们现在这时代以外,在各个时期中商业都是文化的最大原因,因为它使本地方的人和别地的风俗接,从而使人们不至于为落的偏见所蔽,获得解放。所以,以航海为业的希腊人比起他们同时代的其他人,表现更少的服从家的。在威尼斯。荷兰和伊丽莎白时代的国,我们都可以找到海洋解放人的这影响的例。不过,这并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要,和我们有关的只是:当家中有一个人航海远行,而其余的人都留在家里,他当然脱离了家的控制,而家也相应地减少了力量。乡村的人民涌集到城市,这是文明正在兴起时期的特征,这现象在导致家的衰败方面,和海上经商有着同样的影响。隶制度也是产生这影响的一个原因,对于社会的下层而论,它的影响或许还更为重要。主人的对于他的隶的家关系毫不重视;只要他兴,随时都可以把人家夫妻拆散,并且只要他喜,他可以和他的女中的任何人。固然,这些影响不会使贵族的家衰败;贵族的家因为要面尊严,并且想在孟德鸠(Montague)和加比勒(Cafulet)的纷争中获得胜利,曾经保持了团结。孟加两家的纷争不但是古代城市生活的特征,也是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城市生活的特征。但是,在罗帝国最初100年间,贵族已经失掉了它的重要,而最后胜利的基督教,最初曾经是一隶和无产阶级的宗教。这些社会阶级的家首先衰败,无疑地证明了早期的基督教有儿仇视家,并且基督教提了一理,在这理内,家的地位远远比不上以前任何理中所的地位——除了佛教的理以外。在基督教的理内,重要的是灵魂对上帝的关系,而不是人们对他的同类的关系。
国家的行政措施使得现代家的地位——甚至于它最后的防线——都已衰弱,家制度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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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实在情形,应当是警告我们不要过份看重那个纯粹经济上的宗教原因,我不十分明白当时印度的状况,在那时,佛教传播得能够举它着重个人灵魂的经济原因,并且,我也怀疑是否有那样的原因存在着。佛教在印度盛行的时候,好像大分都只是王室的宗教,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凡与家相联系的观念,其支王室的力量肯定要比支别的阶级的力量更大些。然而,厌恶现世和求灵魂得救的心理渐渐普遍,结果,在佛教的理内,家就在很低的位置上了。伟大的宗教领袖,除穆罕默德和孔(假如孔也算是宗教领袖)而外,通常都不太关心社会和政治上的事件,只努力以沉思、修炼和克己的方法来完善自己的灵魂。有史以后才兴起的宗教与有史实记载以前就存在的宗教相反,前者大概都是个人主义的,以为一个人可以在孤寂中尽他的全职责。假如一个人与社会发生了关系的时候,他们当然决地主张这个人必须尽社会公认的那些职责;但是,他们通常并不以和社会发生关系这件事本为一职责。这在基督教中尤其正确,基督教对于家从来就抱一模棱两可的态度。福音中说:“父母甚于我的人皆不学我。”这句话的意思是:纵使父母认为是错了的事情,只要我们自己以为是对的,就应该去。这观是古罗或旧式的中国人所不愿赞同的。基督教中这个人主义的酸素起的作用虽然缓慢,但是已经渐渐地使一切社会关系衰弱,尤以信教最为虔诚的那些人为甚。这影响在新教中比在天主教中要大些,因为在新教内,更容易发现基督教的教条中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类的原则所包涵的不受拘束的因素。所谓服从上帝的意思,实际上是服从个人的良心,而人们的良心又不见得会一样。因此,良心与法律之间,偶尔不免有冲突的时候。真正的基督徒对于不受法律的独裁而服从自己良心的人,总觉得是可尊敬的。在早期文明中,父亲是上帝;在基督教中,上帝是父亲,结果,只有人类的父亲的权威减弱了。
最近时代的家的没落,无疑地主要是由于工业革命,但在工业革命之前,家业已开始没落了,它的发端,是由个人主义的理论激起的。青年人主张,他们有权利依照自己的心愿而不是据父母的命令结婚。已婚的儿与父母同居的习惯已经消失。儿的教育一经完成,就离家谋生这成为惯例。只要幼童能在工厂工作一天,他们即一天是父母赚钱的工,一直到他们因为劳累过度而死去为止;不过,英国的工厂法不藉此生活的人如何反对,终于把这榨取儿童的行为废止了。因此,儿童从前是一谋生的工,现在却反而变成经济上的负担了。在这个时期,避方法发明,人生率开始下降。有些人说,无论哪个时期,平均起来说,人们都是依照他of经济的利益或能力来生育女的,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这个观颇有理。无论如何,澳洲的土著,英国兰开夏郡的制棉工人和不列颠的贵族,似乎真是这样的。我并不作欺人语,说这个观符合理论上的确,但是,它离真理的确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么远。